生命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

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,加强我院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民主决策工作,提高院务公开工作质量,推动学院工作的开展,根据我校《对于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党字〔2002〕17号)精神,及对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校务公开的相关制度为指导,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,增强学院管理工作的透明度,调动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决策和监督,构建和谐学院为目标。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,树立为教学、科研服务的意识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,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、公开透明、廉洁高效、民主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组织保证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    根据校务公开相关制度,成立我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。党政一把手任组长,成员由工会主席、院“双代会”主席、总支委员、教师代表、民主党派代表、办公室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。

学院办公室负责实施院务公开工作,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。

叁、公开内容

凡与我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教育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的审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(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),均在一定范围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。主要内容包括:

(一)学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,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、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

(二)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人事制度,包括教师、干部聘任的审核推荐,招聘、引进人才的岗位、条件、方法和结果,审批教师外出攻读学位、课程进修、访问学者的情况等。

(叁)学院经费收支和管理情况,各专项经费预决算和使用情况,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以及物资设备报废处理情况等。

(四)学院人才引进、调出的有关政策、过程及结果。

(五)教师聘任、考核、晋级、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、规定、程序及结果等。

(六)教师各级、各类的评优,先进的推荐条件及结果。

(七)各类科研、教研项目的评审推荐条件及结果。

(八)学院课时津贴、各类补贴的标准、方案和重大奖励实施情况等。

(九)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、“叁重一大”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。

(十)招生计划及录取的结果、招收保送生以及保送免试研究生(硕士、博士)的条件、程序和其它录取结果及毕业生就业情况。

(十一)学生各种评奖及获奖情况及奖、助、贷、补(奖学金、勤工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贫困生临时困难补助)项目的落实情况及学生奖惩依据及结果

(十二)其他师生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。

四、院务公开形式。

(一)二级“教代会”,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。院工作的重大事项要通过二级“教代会”及教代会委员会向全院公开。

(二)建立院务工作例会制度,通过召开院务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、教学委员会、教职工全体大会、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、

(叁)设立院务公开宣传栏,及时张贴院里及学校文件、规章制定、通报、通知、简报等。

(四)建立本单位网站,通过网站进行公开。

五、监督与检查

(一)学院根据学校年度公开工作计划,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工作方案及责任人,并予以公布,接受全院系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
(二)我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,接受师生员工投诉,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师生员工公布。

(叁)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工会对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制度建设、公开内容、形式,公开的真实性、及时性和实效性等监督检查。
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生命科学学院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10月